记者12日从教育部获悉,中央财政批准从2018年起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列入教育部部门预算。经财政部同意,教育部制定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我国高校思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原则。 暂行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使...
记者12日从教育部获悉,中央财政批准从2018年起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列入教育部部门预算。经财政部同意,教育部制定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我国高校思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原则。
暂行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包括:面向全国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项活动,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具有全国影响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模范、优秀典型的培育选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的国家级示范培训;凝练推广高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积极健康校园文化的优秀经验和做法;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鼓励生产、创新、推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作品、成果,建设相关网络育人平台和载体;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等。
暂行办法明确,教育部负责制定思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专项资金具体分配方案,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考评机制,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依托单位是思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是思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工作,让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得到准确理解和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