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初 成都市委书记黄新初简历资料:黄新初,男,汉族,1957年10月生,湖北孝感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联合大学(现四川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四...
黄新初
成都市委书记黄新初简历资料:黄新初,男,汉族,1957年10月生,湖北孝感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联合大学(现四川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
参考:《百度百科》资料:http://baike.baidu.com/link?url=VNnEVNoKS7ToDX01AdRHjDlIrs_cbZjg7iQXp67vWMWG091TN4_dJju1teFhERX9Ak6rygmHlVgYw9n-IOYK00PW2gGkfkkiV0y_YvdAOA_
人物履历
1976.07——1978.02,湖北省孝感市孝昌王店公社白合小学教师;
1978.02——1982.01,同济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工程专业学习;
1982.01——1984.07,成都发动机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4.07——1985.05,成都发动机公司五厂团委书记;
1985.05——1986.12,成都发动机公司团委副书记;
1986.12——1988.08,成都发动机公司团委书记;
1988.08——1988.11,共青团成都市委副书记;
1988.11——1993.04,共青团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青年联合会主席(期间:1989.09—1992.12在四川大学经济系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2.12当选为共青团四川省委常委);
1993.04——1995.02,共青团成都市委书记;
1995.02——1996.10,共青团四川省委副书记;
1996.10——1997.08,共青团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青年联合会主席;
1997.08——1998.04,共青团四川省委书记、省青年联合会主席;
1998.04——2000.08,共青团四川省委书记(期间:1998.09—1999.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其间:1994.09-1998.06在四川联合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科技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0.08——2007.05,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书记;
2007.05——2011.11,四川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11-——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
2012年5月——四川省第十届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
2012年11月14日——当选为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任职发言
黄新初说,我对成都有着特别深厚的感情。成都,是我的第二故乡,是我人生历程中生活时间最长的地方。我在这里度过了青春和中年的时光,留下了太多的人生记忆,收获了太多的成长阅历,得到了太多的真心关爱。可以说,我事业的起点,开启在成都;我家庭的支点,奠定在成都;我生活的根,已经深深扎在成都。我热爱成都这座城市,亲近这座城市的人民,喜欢这座城市的一草一木。中央和省委让我主持成都市的工作,这既是重托,也是责任,更是给了我一个向大家学习、与大家一道为一千多万成都人民服务、共同开创成都美好未来的机遇。
黄新初说,在这个特殊时刻,我要真诚表达我的谢意,十分感谢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历任老领导、老同志为成都发展繁荣所付出的一切努力。你们创业的艰辛,载入了这座城市的史册;你们作出的贡献,奠定了这座城市的基业,成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近几年来,在以李春城同志为班长的市委领导下,成都坚持跨越发展,初步迈上了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轨道;坚持创新发展,正在开辟一条统筹城乡经济、联动三次产业的新型发展路子;坚持和谐发展,形成了一个凝心聚力、团结干事的蓬勃发展局面。我为能在这样良好的基础上开展工作,既深感荣幸,也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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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推进依法治市会议召开,黄新初讲话】
3月28日,成都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全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新初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市政协主席唐川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邓修明,市委副书记李昆学出席会议。
黄新初指出,法治,是现代文明的突出标志,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这是贯穿人类社会几千年发展历史的一条基本规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作出了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决策。在全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王东明书记强调,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扎实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是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成都作为西部特大中心城市和全省“首位城市”,有责任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努力争当全省乃至西部地区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依法治市。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确立了“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先进城市”的改革目标。这一目标的要义之一,就是要沿着“法治化”的改革路线设计,把法治作为治蓉兴蓉的基本方式,大力推进法治成都、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让“法治化”成为我市最为显著、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因此,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本身就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中央和省委反复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于法有据。只有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有效抑制改革冒进、避免改革偏差。从这个角度看,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还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
二是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需要依法治市。法治,不仅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成都要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必须以依法治市为抓手,推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公平竞争,充分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与动力。特别是成都作为怀有国际化愿景的城市,要深度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和全球市场体系,面向全球广泛汇聚发展资源,必须充分借鉴世界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塑造与国际接轨、具有全球比较优势的法治环境。
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依法治市。法治,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增多。成都与全国一样,既处在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期,也处在矛盾问题的集中凸显期。面对复杂的维稳形势,迫切需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充分发挥法治的“导流槽”和“分拣器”功能,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来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黄新初强调,这次会议印发的《成都市依法治市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进程和组织保障,是我市推进依法治市的纲领性文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纲要》的部署,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方针,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快把成都建成全国一流法治城市。重点要抓好几项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地方立法,积极构建与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市,前提是有法可依。要充分用好省会城市的立法权,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目标,按照法制统一原则,以宪法为根本,与上位法相衔接,加快构建符合成都实际、体现中国特色、接轨国际规则的城市法律体系。一要把握立法重点。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需要规范什么行为就立什么法规”的基本思路,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解决好“有法可依”的问题。当前,要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国际化进程作为立法工作的两大重点任务。二要确保立法质量。认真制定立法规划,加强调查研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确保立法工作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群众基础,确保法规规章严谨规范、有效管用。三要提高立法效率。当前,成都改革发展快速推进,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涌现。立法工作要紧跟形势、提前研判,抓紧研究完善法律体系,尽快消除盲区、补长短板。特别是要提高改革方面的立法效率,将立法工作与改革任务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及时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