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一公安局原局长涉黑 一审被判无期...
中新网锡林郭勒11月12日电 1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夏景魁等22人涉嫌组织、带领、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该院果真宣判,夏景魁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1968年出生的夏景魁是河北宁晋县人,仕途一直在包头市公安局,有着30余年的从警经历。
1988年起,夏景魁从昆都仑区公循分局的一名普通民警干起,用14年的时间官至昆都仑区公循分局副局长。2008年,夏景魁任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治循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级)。
2019年3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统领,二连浩特市纪委监委对夏景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观测。同年9月,夏景魁被“双开”。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0年以来,以夏景魁为首,以樊瑞刚、窦金彪、于洋等为主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包头逐渐形成并成长成熟,恒久在包头等地实施偷窃、高利放贷、寻衅滋事等违法犯法勾当,牟取巨额犯科经济好处,在必然区域、行业内形成了犯科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粉碎了本地的经济、社会日子秩序,共实施犯法案件20起,该组织共涉及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14项罪名。
最终,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带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判决首犯夏景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小我私家全部工业;对另外15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6名其他犯法人员判处无期徒刑至1年1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记者 张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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