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刘文杰35人涉黑案宣判 判决书长达30余万字...
中新网通辽10月28日电 “线上+线下”两地长途庭审、案件卷宗699本、判决书长达30余万字……2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刘文杰(外号大肥)等35人组织、带领、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果真宣判。
经审理查明,刘文杰与其弟弟刘晓峰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经营通辽至舍伯吐客运运输,被薛光耀成长并招入麾下。自1998年刘晓峰枪杀韩满达案后,兄弟俩在通辽地方名声大噪,刘文杰后因犯寻衅滋事罪、窝藏罪获刑5年。
2001年,刘文杰刑满释放后,开始撮合两劳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为其继续从事客运事情。在时任科尔沁区运管所所长刘开宏的容隐、纵容下,接连强行收购相邻线路运营权及车辆,经济实力逐步壮大。2004年10月开始,刘文杰陆续创立三家大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将安某等人聚到公司,并操作其亲属处理公司,以公司式组织从事违法犯法勾当,攫取巨额经济好处,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完成成本积累奠基根本。
据悉,该组织成员通过暴力威胁、辱骂干扰、心理强制等手段冲击竞争敌手,多次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各类违法犯法勾当,肆意逼迫、践踏糟踏群众,攫取非法经济好处,犯科控制科尔沁区及周边交通运输等规模,严重粉碎交通运输行业秩序及本地经济社会成长和人民群众日子秩序,在通辽地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最终,科左中旗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刘文杰的累犯、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对被告人刘文杰以组织、带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6项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小我私家全部工业;其余涉黑组织成员别离判处15年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判处附加刑,还有4名被告人被判处相应刑罚。(记者 张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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