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
新华社南昌10月14日电 为停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实施意见,对2020年7月3日之后呈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限期规复耕作条件。
按照实施意见,新增宅基地选址应优先操作村内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生态掩护红线和永久根基农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需凭据“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江西省还将改造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省人民当局和设区市人民当局权限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农转用审批事项,委托县级人民当局核准;同时,推进行政法律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各乡(镇)、村将加强日常放哨,做到人员到位、不留死角,对发明的新增乱占耕地行为要及时处置或移交,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问题发此刻初步、解决在萌芽状态。(记者姚子云)
原标题:江西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