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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水者的尸体已找到 警方出示随警记录仪回应质疑

栏目: 国内新闻 来源:nanhuawang 时间:2014-12-03

昨天上午9时许,落水的黄伟良尸体已经在下游找到。 11月30日,南靖县山城镇坎仔头村村民黄伟良,因躲避山城派出所民警,跳进九龙江支流花山溪失踪。目击者质疑在场的三个民警、协警见死不救(详见本报12月1日A2版、12月2日A23版)。 昨日,南靖公安局政委陈伟...

        昨天上午9时许,落水的黄伟良尸体已经在下游找到。

        11月30日,南靖县山城镇坎仔头村村民黄伟良,因躲避山城派出所民警,跳进九龙江支流花山溪失踪。目击者质疑在场的三个民警、协警见死不救(详见本报12月1日A2版、12月2日A23版)。

        昨日,南靖公安局政委陈伟泽带领公安局纪委书记高卫川、政工室主任陈振林、山城派出所所长周文清接受海都记者独家采访。

        南靖警方提供了一份更为详尽的《情况通报》,并介绍警方三人都不会游泳,高卫川还向海都记者出示了涉事民警吴警官随警记录仪拍摄的救援录像,证明他们并没有见死不救,而是积极展开救援。

        落水者的尸体已找到

        警方再发通报证明有施救

        昨天上午9时许,黄伟良的叔叔黄志民致电海都记者,称在下游不远处的桥下找到了黄伟良的尸体。他介绍,尸体是被他们事先设置的渔网网住的,浮出水面,已经被打捞上岸。

        昨天下午3时许,在漳州市公安局的协调下,南靖公安局政委陈伟泽带领公安局纪委书记高卫川、政工室主任陈振林、山城派出所所长周文清接受海都记者采访,并向海都记者提供了一份比昨天更为详细的《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介绍,11月30日,9时12分左右,民警抵达黄伟良栽种绿化苗路段。黄伟良见到警车突然站起来,往南靖县城方向绕过警车右后侧跑过,横穿公路往九龙江坎仔头路段方向跑下去。“民警见状,即靠边停车,下车往黄伟良逃跑方向搜寻。民警小黄发现黄伟良已游到河中间。见此异状,民警小黄立即让民警小吴呼叫支援,并立即跑回警车,从警车后备厢取出救生衣,边穿边与协警小徐前往救援。小吴立即报告南靖县110指挥中心(接警时间为11月30日9时14分46秒)请求支援,并向派出所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迅速前往河边救援。

        “当小黄、小徐冲到河边滩涂时,已不见黄伟良踪影,只发现黄伟良落水附近有一铁皮渔船正在捕鱼。小黄立即呼喊该渔船前来救人,并再次拨打110电话催促消防人员快点到场。不一会儿,铁皮渔船停靠滩涂岸边,小黄立即跳上铁皮船,让撑船妇女到黄伟良浮沉的河中央去搜救,但已无法见到黄伟良的身影……

        □对话

        警方出示随警记录仪称警方三人都不会游泳昨天下午,就《通报》的内容,南靖县公安局纪委书记高卫川、山城派出所所长周文清对海都记者的疑问给予解答。

        问:黄伟良看到警车就跑了?你们有没有追上去?

        答:因为有多次前科,黄伟良的警惕性很强,警车还没停下,他就往车后面绕,跑掉了。当事民警因为对他不是很熟悉,看到他跑,因此断定这个人就是黄伟良。民警随后下车,以为黄会往山旧线道路两边跑,所以就分头搜寻。民警小黄看到黄伟良时,他已经游到河中间;等招呼民警小吴施救时,只见他只有一只手一沉一浮的。

        问:警方三人会游泳吗?

        答:三人都是旱鸭子,都不会游泳。

        问:民警小黄叫附近渔船来搜救,该渔民方便接受采访吗?

        答:为了不影响证人的生活,渔民的详细信息不方便透露,但事后调查组已经找她做了笔录。根据笔录,她当时正在上游收网,听到“一位没有穿警服,但是有佩戴枪支的人”喊她往下游撑船“帮忙救人”,她就把渔船划下来。

        问:民警小黄跳上渔船后,又是怎么搜救的?

        答:小黄穿上救生衣,让渔民将船只划到黄伟良没水位置,用竹竿打捞。

        问:当事民警有没有带执法记录仪?现场开记录仪了吗?

        答:他们三人是休息班,临时接到群众报料线索,说黄伟良出现在山城镇汤坑公路养护班附近,三人就出警了。小吴身上有佩戴记录仪,小黄穿的是便衣,没有携带。由于事情比较意外,民警匆忙下车,没有立即反应过来。小吴下到河岸边搜寻时,才想起打开记录仪,录下了随后救援的情况。

        几段记录仪拍摄的画面上,的确有一艘铁皮船在河边施救。撑船的红衣女子就是那名渔民,船上穿着救生衣的就是民警小黄,而岸边是赶到的山城消防中队的7名队员。视频显示,他们有人沿岸进行搜寻,有人乘坐铁皮船在河中央搜寻。

        问:后来,三人为何离开?

        答:家属赶到后,情绪比较激动,一直要把民警推下河里,要求他们去找黄伟良。此时,其他派出所民警和消防救援队已经赶到现场增援,考虑到人身安全就让他们先回去。

        问:在这起事件中,当事民警处置有无失当?

        答:到目前为止,根据调查组调查了解的情况,民警对事件的处置没有问题。

        声音

        闽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杜春峰教授

        遇突发事件,官方第一声音很重要

        涉及官方形象的突发事件中,官方第一声音很重要,及时回应有“先声夺人”的效果。

        在此事件中,警方第一天没有及时发声,导致真实的消息无法获知。这也使得目击者未证实的说法和群众对警方的质疑有了传播空间。媒体的疑问,也是社会关注的疑点,警方不积极回应关切,会给人造成故意隐瞒真相的错觉,造成了负面影响。

        如何挽回公众形象?这就涉及公共关系学里的危机公关。面对负面的事情,警方要时刻考虑自己的公众形象,实事求是,说真话。任何时候,把事情的原委讲清楚,摆出“干货”,公众就能接受你,不能接受则说明你给的解释没有说服力。

        一般来讲,在不妨碍进一步侦查案件,不透露保密信息的前提下,对于民众的一些疑问,可以做出解答的尽量正面做出解答。另一方面,最有说服力的关键性细节,能亮的应该亮出来。比如,黄伟良是不是自己主动跳水?警方有没有追赶?有没有救?只要能做出一些解答,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总比好过一股脑闷着。不发声,只会使自己陷入被动。

        □探讨

        遇嫌疑人有危险,民警该咋办?

        福建警察学院教授张昌荣:

        民警首先肯定要主动作为

        尽可能保护自己,用最小伤亡完成

        我国每年在执法过程中,民警伤亡的数字都达到几千人,警察是国家公务系统中最高危的一个职业。

        同时,执行任务中,民警也要尽可能地考虑自己的人身安全。遇涉案人员需要施救,民警首先肯定要主动作为,但要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安全,用最小的伤亡代价,来完成任务和解救群众的危难。

        具体到本事件中,民警看到黄伟良下水,应该第一时间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第一时间回警车拿救生衣,这从保护自己来说是对的,但是方法就不够有效。三人都不会水,应该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情况,请求有能力的救援队员支援。

        南靖县公安局政委陈伟泽、福建警察学院教授张昌荣:

        民警办案有明确规范

        但处理具体事件中,并没有细规

        陈伟泽说,目前,对民警进行案件办理,有明确的规范,因为办理具体案件,会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客观实施等因素,在刑法上一一对应,就是到具体触犯了哪一条法律法规。但是现在土地纠纷、劳资纠纷、拆迁纠纷等频繁,事件发生的触发点很多,事件具体不明确,无法去预先设定,不好把握。所以民警在处理具体事件中,并没有一个很细的规范。

        张昌荣说,在处理行政和刑事案件中,民警执法有不同的方法。但都要有一个限度,即不能伤及无辜人员,不要对嫌疑人造成过度的伤害。当前,我国警察的执法,在嫌疑人已经到案,室内审讯、调解这一块的规范做得很好,都有监控全程监听监视。而室外执法情况则比较复杂,没有十分明晰的规范。

        漳州龙海一名不愿具名的基层民警:

        有同事曾因不专业出事

        警察也不是全能,同样需要理解

        之前高速交警有一同事,在处理危化品倾倒的过程中,同事没有专业的知识,冲上前去关掉泄漏的阀门,结果当场晕倒了。后来查出脑袋里长了一个良性的肿瘤,医生说很可能是外界刺激引发的。

        说实话,中国倡导警察有险必救,有难必帮。在没有专业救援能力和安全防护情况下,硬着头皮去施救,非死即伤。而国外则首先强调维持秩序,避免险难扩大,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到场施救,不做无谓牺牲。警察不是神,也不是全能,同样是领着微薄薪水,上有老下有小,同样需要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