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环境损害赔偿首案宣判:市长出庭索赔成功,企业不服提起上诉
时间:2020-11-12 07:1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it资讯 点击:次
2020年10月13日,一审开庭4个月后,河南省濮阳市当局状告山东聊城德丰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德丰化工”)生态情况损害抵偿案判决出炉。濮阳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德丰化工违规转移危险废料,导致濮阳境内水体生态情况严重污染,判处其抵偿濮阳市当局应急处置费、评估费、情况损害抵偿费等共551.6394万元。 德丰化工和濮阳市当局的讼事源于3年前的水污染事件。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德丰化工将270吨废酸液交给无资质人员犯科运输,后犯科排入濮阳市境内的金堤河支流回木沟,造成严重污染。 事发后,倾倒废酸液的吴某、白某等4人被濮阳县法院判决犯污染情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3年8个月。2020年3月,濮阳市当局又以原告身份向德丰化工提起生态情况损害抵偿诉讼。 生态情况损害抵偿诉讼,是指情况污染事件产生后,地市级以上当局可以向法院告状,要求造成生态情况损害的单元或小我私家抵偿损失,并使生态情况获得修复。判决书显示,本案是河南省首例由市级当局作为原告提起的生态情况损害抵偿诉讼。 作为原告出庭的濮阳市市长杨青玖曾对媒体暗示,情况问题是民生问题,“市当局提起此次诉讼,就是为了尽到当局的生态掩护责任,提升当局的权威和公信力。 河水一度酿成黑赤色 在濮阳市濮阳县大桑树村,6月中旬的地步里麦子早就收了,只剩下半截金黄色的麦秆。偶尔有村民在田埂上搭出一根水管,往地里灌水,顺着长长的水管望去,另一头的水泵放在一条漂着浮萍的河里。这条宽约10米的河就是回木沟。 果真信息显示,回木沟为金堤河支流,金堤河是黄河在河南濮阳段的独一支流。在大桑树村,村民会用回木沟的河水浇灌农田,小麦、玉米、花生等作物靠着这些深绿色的河水发展。但从2017年年底开始,回木沟遭到污染,河水一度酿成了黑赤色。 回木沟情况污染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年底,被告人吴某找到白某,但愿借着在白某搅拌站内停罐车的名义,向回木沟内倾倒“拉完化工原料刷罐的水”。白某的搅拌站在村西,紧邻回木沟,与村里主要街道隔着大片农田。吴某暗示,每倒一车对象,会向白某付出几百元。 白某同意后,吴某带人在夜间开着罐车来到搅拌站,用一根20多米长的透明皮管,将罐车内的液体排入回木沟。白某说,液体颜色发黄,有一股刺鼻的酸味。 几次倾倒后,吴某又向搅拌站运送了一个容量约60吨的玻璃钢罐。白日运来的酸液暂存在罐里,晚上伺机排入回木沟。 2020年6月9日,新京报记者在当年的排污现场看到,搅拌站的蓝色大门上挂着一把铜锁,已经生锈。围墙内散落着搅拌机、铁架、钢管等。别的,院子东南侧有一个深约3米的大坑,正是之前安排玻璃钢罐的位置。 2020年6月,搅拌站已经废弃,但院内仍有搅拌设备。新京报记者 李桂 摄 大桑树村村民王勇(化名)家的麦田,在搅拌站下游一公里阁下。2018年春天麦子刚没脚背时,他发明回木沟的水酿成了黑赤色。 2018年春天,王勇发明回木沟内的水酿成了黑赤色。新京报记者 李桂 摄 那段时间,河对岸的李姓人家仍用回木沟的河水浇地,没多久,青绿色的麦苗变黄,之后全部枯死。周围几户人家看到后,不再用河水浇地。 在王勇的印象里,李家的麦子枯死后,他们曾往地里种过两三次农作物,都没长出来。最终,李家挖出了地步表层的土壤,再种麦子时才从头抽芽。王勇说,差不多过了一年,村民才从头使用回木沟的河水浇灌庄稼。 锁定污染源 2018年2月,由濮阳市生态情况局设立的金堤河大韩桥断面自动监测点发明了水质异常。背景数据显示,水质pH值约为2,呈强酸性。 大韩桥断面监测点位于大桑树村下游6公里阁下。在监测点上游三四百米处,回木沟汇入金堤河。 为此,在市局指导下,濮阳县生态情况局请来了专业公司,对回木沟、金堤河进行了70多小时的应急处置。从监测点开始,处置公司每隔一段距离就往河内排放碱性和污水调理剂,以求河水pH值规复正常。 “为了防备污染扩散,我们还对河水进行了截流。”濮阳县生态情况局事情人员卢明忠说,其时金堤河上有一个送电工程,正幸亏大韩桥断面监测点下游四五百米处修建了一道大坝,河水必需通过坝下管道流到下游。“我们的截流法子就是把管道口堵住。 与此同时,从发明水质异常时起,濮阳县就开始了污染源排查。 据卢明忠介绍,县生态情况局在监测点四周走访观测后发明,周边没有企业,也没有隐藏排污口,并由此判断可能有人向金堤河犯科倾倒污染物。在监测点上游的回木沟与金堤河Y形交汇点,事情人员又进行了取样检测,功效显示回木沟水质呈酸性,污染源于是被锁定到了回木沟。 为找到具体排污点,县生态情况局的事情人员沿着回木沟上溯,每隔一两百米,就会取河两岸及中间的水样进行测试。他们随身携带空调遥控器巨细的白色酸度计,把酸度计放到水中,就能当即显示pH值。 卢明忠说,排查事情是2018年2月开始的,受其时的地理位置、水文变革等因素影响,人工排查只能确定污染源在大桑树村四周,更具体的位置就不清楚了。 另一方面,濮阳县公安局于2018年3月底创立了观测组。回木沟途经濮阳市的4个乡镇,每个乡镇的派出所都抽调了一名副所长加入观测。 据卢明忠介绍,专案组调取了一个月内监测点周边检查卡口的资料,以及100多处公安监控、社会监控的视频,并对一个月内从濮阳县经过的所有危险品车辆信息进行了排查。最终,从1300余辆大车中发明了8辆可疑车辆,5个月后锁定了吴某的罐车。 据观测,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这辆罐车先后在大桑树村村西停靠27次,每次停靠1小时阁下;至少20次的行驶轨迹为从德丰化工装车出发,行驶至大桑树村后卸车。 2018年8月,吴某、白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抓获。观测显示,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吴某等人向回木沟排放废酸液21车,共计270吨。 2019年9月,濮阳县人民法院认定吴某等4人犯科排放、处置有害物质,结果出格严重,组成污染情况罪。4名被告人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3年8个月,并惩罚金。 白某上诉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对本案做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从“当局买单”到“企业买单” 2019年10月,吴某、白某等人的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不久,濮阳市司法局开始筹备此次污染的生态情况损害抵偿诉讼——濮阳市当局做原告,对发生酸液的德丰化工提出生态情况损害抵偿。 李金桥是濮阳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他和同事把这件事称为“官告民”:“已往涉及当局的往往是行政诉讼,当局当被告。像这种当局主动告状人家的事还真不多。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