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冒充本身?成都查究一例冒充本身正当有效专利的案件...
新华社成都9月1日电(记者李倩薇)专利号是真实的,出产商也是专利权人,可这样的产物,竟然是冒充专利产物,这是怎么回事?
今日,成都会市场监管局在2021经济规模“铁拳”动作中查究了一起销售冒充专利产物的案件。该产物的出产商拥有一项正当有效的专利,但为了获取更大收益,擅自在本身其他未被授权的产物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没想到被法律人员识破。
今年3月,成都会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线索,依法对销售商成都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住所进行现场法律检查。法律人员在库房内发明了52000支涉案产物——煜胜牌一次性使用药液转移过滤器。经观测发明,该产物由江苏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出产,包装上标注的专利为有效专利,专利权人正是该出产商。
然而,法律人员重复比拟发明,产物内部布局缺失该专利的大部门技术特征。“涉案产物的技术方案并未落入该专利权的掩护范畴,即没有使用该专利技术方案。因此,,它属于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物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产物,该当认定为冒充专利的产物。”法律人员说。
经观测,销售商成都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行为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划定的冒充专利行为,由于该销售商能证明该产物正当来源且不知道本身购进的是冒充专利产物,法律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免除罚款的惩罚,责令其当即遏制冒充专利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7898元的行政惩罚决定。目前,该案件线索已移交给出产厂家地址的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
近年来,成都会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处知识产权规模违法行为,该案件也是市场监管综正当律改良以来成都查究的首例冒充本身正当有效专利的案件。
原标题:本身冒充本身?成都查究一例冒充本身正当有效专利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