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某华是否是劳荣枝所杀也是本案一个关键点。殷某华是否是劳荣枝所杀也是本案一个关键点。 公诉人认为,法子英在被抓获后与律师沟通时的对话内容,可以说明法子英当时并不知道殷某华是否死亡,同时根据法子英的供述,他曾经对劳荣枝说,假如我12点之前回不来的...
公诉人认为,法子英在被抓获后与律师沟通时的对话内容,可以说明法子英当时并不知道殷某华是否死亡,同时根据法子英的供述,他曾经对劳荣枝说,“假如我12点之前回不来的话,你就用铁丝将你杀死”,进而可以证明殷某华是被劳荣枝所害。但劳荣枝对此予以否认。
劳荣枝在庭审辩论过程中,除回应公诉人提出的质证外,还多次举手主动发言。她说:“我从来不会去撒谎。”劳荣枝在庭审上多次表示她想做一个好人:“我想坦坦荡荡地做人,我想做个好人,我想赎罪,我表示道歉。
劳荣枝在庭审上突然透露自己被确诊癌症,想融入这个社会。截止到记者发稿之前,她并没有说明自己是何时被确诊为何种癌症,在法庭上也没有提供任何的证据。
受害者小木匠的家属朱大红在庭审现场发言时情绪比较激动,哭诉称“你的心也是肉长的吗?
【辩论焦点】
是不是构成故意杀人罪?
庭审中,劳荣枝案合肥犯罪事实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在举证质证环节,也是用时最长的。公诉人将案件相关照片向劳荣枝展示时,劳荣枝多次哭泣哽咽,看到有些照片表示“很残忍,没见过”。在看到小木匠尸体照片时,劳荣枝尖叫了一声。
公诉人指控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便是针对合肥犯罪事实中小木匠陆某明被其与法子英无辜杀害的事实。
公诉人指控,在法子英将陆某明杀害后,劳荣枝去购买了冰柜,用来存放陆某明的遗体。之后还与法子英一起,将冰柜推到了案发地的另一个房间。
对此,劳荣枝表示,当时并不记得去购买了冰柜。和法子英一起推冰柜,是因为自己吓到了。“他割下小木匠的头,提到我和殷建华所在的房间,我都吓坏了,后面只能配合他。
辩护人则表示,劳荣枝去购买冰箱的证人证言在劳荣枝容貌和购买时间上存在差异,且冰箱、杀害小木匠的刀都已无实证,属于证据不足。因此不认可故意杀人罪罪名。
公诉机关认为,劳荣枝绑架并致被害人殷建华死亡。殷建华是怎么死的,何时死的,也成为案件焦点。辩护人认为,殷建华死于颈部被勒窒息死亡,但是检方未能出示涉案的铁丝、老虎钳等证据,也属于证据不足。
庭审中,劳荣枝和辩护人认可抢劫和绑架罪,但是不认可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
交代常州案件是立功吗?
在庭审辩论环节,劳荣枝及辩护人表示,到案后,劳荣枝主动交代了常州案件,虽然没有现实意义,但有法律意义,属于立功表现,应该从宽处理。
辩护人认为,法子英当年落网后交代了常州作案的事实,但是检方未就该犯罪事实进行起诉。而劳荣枝落网后,劳荣枝主动、如实交代了案件详情。而且,常州案发生于1998 年夏天,到2019 年11 月劳荣枝被捕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在庭审中,劳荣枝也表示,在常州作案时,自己是主动配合了法子英。
对此,公诉人进行了反驳。公诉人表示,当年因为证据不足,法子英常州犯罪事实未移送检方审查起诉,但是该案已经由侦查介入。劳荣枝落网后交代案件事实,不属于立功表现。
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
12 月22 日下午,劳荣枝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中,合肥被害人小木匠之妻朱大红的代理律师重申,要求追究劳荣枝的刑事责任,并提出了民事赔偿的诉求。
记者现场看到,在庭审中发言时,朱大红失声痛哭,表示小木匠被劳荣枝和法子英无辜杀害后,给一家人造成了难以承受的苦痛。
劳荣枝的代理律师在法庭辩论环节表示,合肥小木匠陆某明死亡与劳荣枝的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民事赔偿。但是在其与劳荣枝的多次沟通中,劳荣枝表示,愿意倾尽所有,弥补被害人家属。不过,劳荣枝目前仅有3万多元的积蓄。民事部分庭审最后,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朱大红及代理律师表示不同意,并要求严惩劳荣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