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就张玉环“国赔案”作出抵偿决定:496万元...
经双方协商一致告竣抵偿协议江西高院就张玉环“国赔案”作出抵偿决定
10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抵偿请求人张玉环送达了国度抵偿决定书,依法决定向抵偿请求人张玉环付出抵偿金4960521.5元。
2020年9月2日,抵偿请求人张玉环以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向抵偿义务机关江西高院提出国度抵偿申请。按照关于法令划定,江西高院充实听取了张玉环及其委托署理律师的意见,并与抵偿请求人张玉环及其委托署理律师进行了协商,于10月12日就抵偿方法、抵偿项目和抵偿数额告竣一致并签订协议。抵偿金包罗侵监犯身自由抵偿金、精神损害安抚金,个中精神损害安抚金的商定,综合考虑了张玉环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工作、当地平均日子程度等因素。
原标题:江西高院就张玉环“国赔案”作出抵偿决定:向张玉环付出抵偿金496052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