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统计局原局长武军定一审获刑十年半 受贿超648万...
2020年10月22日,天津一中院果真宣判天津市统计局原局长武军定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武军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惩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惩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6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武军定在担当天津市统计局副局长、局恒久间,操作职务上的便利大概职权、职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好处,犯科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8.2745万元;操作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31.00702万元。
天津一中院认为,被告人武军定的行为组成受贿罪、贪污罪,受贿数额出格巨大,贪污数额巨大,且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解,依法应从严惩处。鉴于武军定具有立功、坦白、积极退赃并预缴罚金、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全部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且其所犯贪污罪还具有自首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依法对其贪污犯法减轻惩罚,对受贿犯法从轻惩罚。按照武军定犯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付社会的危害水平,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武军定受贿、贪污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