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广东佛山顺德区杏坛镇一名老人被一只狗身上的牵引绳绊倒在地,经送医抢救无效归天。此事件引发烧议。18日晚,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当局就狗只摆脱约束绳...
8月18日,一则“老人被狗绳绊倒摔地后身亡”的帖子引发遍及存眷。
据报道称,17日,在广东佛山顺德杏坛镇罗水市场前,一名老人被一只狗身上的牵引绳绊倒在地,头部着地后昏倒。事发后,老人被救护车送到四周医院,经抢救无效最终身亡。
最新进展:8月18日晚,杏坛镇当局官方微信号传递称,此事件被初始判断为意外事件。
传递称,经观测,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摆脱约束绳,在飞跃历程中狗绳意外将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那么,涉事的女孩和狗主人别离需要包袱何种责任?8月18日晚,多名律师汇报澎湃新闻,本案系一宗民事侵权案件。有律师认为,本案中牵狗女孩需包袱全部侵权责任。狗的约束绳若是被擅自解开,狗主人不包袱民事抵偿责任。也有律师认为,作为动物饲养人,狗主人应包袱无过失责任,即无论是否有不对,所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者(即狗主人)均需包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