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2日讯(记者 郭卫艳)男子通过微信转账,没想到转错了。今日,陵川县人民法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提醒,微信转错账,保存证据是关键。 前段时间,张先生的朋友小白(化名)生病住进了医院,提出借款1800元,张先生随即以微信支付方式向小白转账18...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 郭卫艳)男子通过微信转账,没想到转错了。今日,陵川县人民法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提醒,微信转错账,保存证据是关键。
前段时间,张先生的朋友小白(化名)生病住进了医院,提出借款1800元,张先生随即以微信支付方式向小白转账1800元,小白事后打电话说没有收到钱。张先生查看发现,自己将款误转给了朋友圈另外一个昵称同为“小白”(化名)的人。
在手机联系未有效的情形下,张先生通过微信紧急联系收钱的“小白”,说明原因,这个“小白”才承认收到了钱,却称此款已经被另外一朋友取出消费,一时还不了。几经交涉,收钱的“小白”不是不回微信,就是称暂时无法还钱。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得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立案后,主审法官辗转联系收钱的“小白”,未能谋面,从家人处得知其远在广东打工。基于无法直接送达,法官晓之以理,其家人代为签收了应诉材料;法官深入浅出地讲道理,指明此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事虽简单,晓明利害,其家人很通情达理,与彼“小白”核实了情况,责怪“小白”不懂事,不义之财不能沾。随后,家人凑钱还给张先生,张先生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被裁定准予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此条规定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致使对方受损的,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此案件中微信好友彼“小白”,因朋友错误转账而取得利益,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张先生。
那么,一旦发生微信转错账这样的闹心事,怎么办?法官提醒,微信转错账,保存证据是关键。一旦发现转错账,第一时间要通过微信聊天与对方沟通,注意将对方的微信号等信息及时保存并截图。同时,添加好友,最好备注真实姓名。微信昵称重名度较高,且可以随时变更昵称,为便于分辨,在添加好友后,要及时备注好友的真实姓名,既方便确认好友身份,也便于查找联系好友。第三,转账要谨慎。使用微信支付平台转账,一定不能图省事,要仔细核对收款人姓名,避免转错账后追讨的麻烦。另外,无论是用第三方支付还是银行转账,只要金额较大,最好使用延时到账方式,不要选择实时到账。这样,一旦发现转错了,还有可能通知拦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