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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宗Uber奪命車禍致1死4傷

栏目: 港澳台新闻 来源:wuyao 时间:2018-04-25

寶馬Uber失控越線撞及一輛的士,釀4車相撞1死4傷。 香港新聞網4月21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九龍城亞皆老街天橋前晚發生1死4傷嚴重車禍,涉事的寶馬私家車事後證實是Uber車輛,是本港首宗涉及Uber車輛的奪命車禍,Uber司機在車禍中死亡。Uber表示對意外...

香港首宗Uber奪命車禍致1死4傷


寶馬Uber失控越線撞及一輛的士,釀4車相撞1死4傷。

香港新聞網4月21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九龍城亞皆老街天橋前晚發生1死4傷嚴重車禍,涉事的寶馬私家車事後證實是Uber車輛,是本港首宗涉及Uber車輛的奪命車禍,Uber司機在車禍中死亡。Uber表示對意外感到傷感,並向司機夥伴家屬慰問,及聯絡受傷乘客作出協助。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表示,是次意外響起警號,認為政府面對非法載客取酬的“白牌車”不能再含糊其辭,否則等同“縱容”。有保險業人士指出,Uber私自用作載客取酬,會違反法例及誠信條款,會令保單失效不能索償;形容Uber車對大眾存在一定風險,呼籲Uber盡快公開保單條文,釋除公眾疑慮。

車禍中傷重不治的男子姓許(50歲),為Uber司機,女乘客姓周(39歲),送院救治後情況穩定。據悉,男死者是肇事寶馬的車主,其家人昨日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不欲回應。至於涉及車禍的姓梁(60歲)的士司機和姓梁(32歲)的士女乘客,送院搶救後情況危殆,現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另姓劉(39歲)鐵騎士情況嚴重。

撼的士寶馬Uber司機死女客傷

事發於前晚上9時許,涉事的黑色寶馬私家車接載著一名女乘客,在九龍城沿亞皆老街天橋往旺角方向行駛,途至近中電對開橋面時,懷疑失控,越過對面行車線,猛撼向一輛載著女乘客之的士,兩車迎頭相撞。一輛尾隨的七人車見狀馬上扭浹閃避,但仍收掣不及,撞向的士車尾,另一輛尾隨電單車亦不及煞車,再撞上七人車,鐵騎士倒地受傷。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呼籲任何人如目睹意外發生或有任何資料提供,請致電3661 9000或3661 9058與調查人員聯絡。

Uber:慰問遺屬及協助傷者

Uber發言人昨日證實,意外中死亡司機為其司機夥伴,並對於意外感到非常傷感,已向司機夥伴的家屬作出深切慰問,亦已聯絡受傷的Uber乘客作出協助。發言人又稱,已按《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272章)的規定,為所有香港的Uber車程安排第三方保險。

陳恒鑌籲正視白牌車問題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民建聯的陳恒鑌表示,Uber雖然表示有為所有香港的Uber車程安排第三方保險,但保障範圍等細節未明,促請Uber交代。他指出,Uber等同白牌車,究竟是否合法,應該如何規管或取締,政府都應該有一套說法;事件反映Uber乘客需要承擔的風險相當大,有無保障仍是問號,建議市民選擇乘坐前要考慮清楚。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指出,即使Uber是違法,但意外中受傷的乘客,仍可獲第三者保險保障,保險公司會先作賠償,才向車主追討。

羅少雄指Uber保單成謎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說,現行法例下,每部行駛汽車必須購買第三者保險,僅可作私人用途,不可出租或收取報酬,想作商業用途的話,需向運輸署申請牌照。若私自用作載客取酬,會違反法例及誠信條款,令保單失效不能索償。

他又說,Uber的“團體汽車共乘”責任保險,是由Uber與美亞保險(AIG)“度身訂造”的商業保單,條款從未公開,難以知悉今次賠償事宜,對Uber司機及乘客存在相當風險。

羅指出,是次意外中,Uber乘客、的士司機及乘客、七人車司機及電單車司機等受害人可向三方,包括寶馬車主、司機及Uber索償。現時寶馬車主司機已死亡,相信只能向Uber追討,惟賠償金額則有待法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