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12日電 據澳門《華僑報》報道,二零一七年,廉政公署(下稱“公署”)共接獲一千兩百六十四宗投訴及舉報個案,其中,屬反貪範疇的有五百四十五宗,屬行政申訴範疇的有七百一十九宗。 在公署接獲的個案中,由公署主動跟進的有十九宗,協查個案有...
香港新聞網4月12日電 據澳門《華僑報》報道,二零一七年,廉政公署(下稱“公署”)共接獲一千兩百六十四宗投訴及舉報個案,其中,屬反貪範疇的有五百四十五宗,屬行政申訴範疇的有七百一十九宗。
在公署接獲的個案中,由公署主動跟進的有十九宗,協查個案有十二宗,由其他公共機關轉介的有四十八宗,其餘案件均來自市民的投訴或舉報,其中具名或願意提供個人資料的有五百宗,匿名或請求匿名的則有六百八十五宗。
同年公署接收投訴及舉報的方式以網上投訴、函件及電話為主,分別有三百零六宗、三百零四宗及二百二十二宗,網上投訴佔全年收案總數的百分之二十四點二,函件及電話各佔百分之二十四及百分之十七點六;市民透過電子郵件投訴或舉報的有一百九十八宗,佔全年收案總數的百分之十五點七,而選擇親身投訴或舉報的有一百八十八宗,佔全年收案總數的百分之十四點九。
截至年底,公署結案九百八十三宗,其中偵查終結並分別移送檢察院或歸檔的刑事案件有五百三十七宗,完成處理並歸檔的行政申訴案件有四百四十六宗。
二零一七年,公署共接獲不同性質的求助查詢個案一千四百二十九宗,其中涉及刑事方面為七百九十三宗,行政申訴方面為六百三十六宗。
廉政專員張永春根據《廉政公署組織法》的規定,於今年三月向行政長官崔世安遞交《二零一七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有關報告昨日(四月十一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
二零一七年終審法院對前檢察長何超明的貪腐案件進行了審理,廉署的調查人員出庭作證,依法配合法院的審理工作,法院最終的有罪判決彰顯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社會公義。廉署去年偵破的刑事案件中,有的涉及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巨額詐騙,還有多宗涉及政府部門審批“重大投資移民”、資助項目及公共服務等程序中的偽造文件及詐騙公帑的犯罪行為,當中反映出部門的審批程序不嚴謹、查核機制不健全,需要特區政府及各個公共部門高度重視。
張永春在報告的“前言”中指出,雖然澳門與內地的社會環境和法律制度不同,但是內地在反腐敗領域展示的堅定決心和取得的巨大成就,必然會對澳門的長治久安起到深遠的影響。廉署作為特區專責反貪的部門,將會積極借鑒內地反腐敗工作的成功經驗,嚴格履行反貪及行政申訴的法定職責,致力完善澳門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設。
報告總結了二零一七年廉署在立法會選舉、反貪、行政申訴、宣傳教育、對外交流與培訓等方面的工作情況,同時還收錄了廉署偵辦處理的部份刑事案件及行政申訴個案的案情摘要。《二零一七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全文,可參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或登入廉署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