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房屋垮塌原因追究责任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苗启松认为,老旧住宅频繁倒塌原因一般有三方面:第一,房屋自身质量问题;第二,房屋使用过程中居民私自拆改主体结构;第三,意外荷载,如滑坡,煤气爆炸等...
按房屋垮塌原因追究责任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苗启松认为,老旧住宅频繁倒塌原因一般有三方面:第一,房屋自身质量问题;第二,房屋使用过程中居民私自拆改主体结构;第三,意外荷载,如滑坡,煤气爆炸等。他表示,导致居民楼垮塌的,可能是单一原因也可能是组合原因。
对老旧居民楼是否有定期检查的要求?苗启松告诉新京报记者,“北京市在这方面有规定,即公共房屋由国家负责,其他由业主自己负责。据了解,目前全国层面还没有统一规定。
北京市律协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的包华律师表示,首先,如果垮塌主因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那善后赔偿遵循“谁建造谁负责”的原则,由建筑商或盖房人本人承担事故责任,可能会涉及刑责。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导致垮塌的,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房屋年代久远,建筑商早已撤销或难以找到,那垮塌事件后将由政府启动相关救助金负责善后。
其次,如果垮塌完全是自然因素(地震、泥石流等)造成,政府应启动救助机制,负责善后安置。
此外,包华介绍,事件调查原因中如存在政府监管责任,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应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