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构成员王宏被逮捕(履历)...
辽宁查看构造依法对王宏决定逮捕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高级法官王宏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观测终结,移送查看构造审查告状。经辽宁省人民查看院指定统领,由沈阳市人民查看院审查告状。日前,沈阳市人民查看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宏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治理中。
王宏履历
王宏,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1986年12月插手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与事情,大学学历,一级高级法官。
1989.07--1991.03 辽宁省查看院书记员
1991.03--1995.02 辽宁省查看院科员
1995.02--1998.02 辽宁省查看院副主任科员
1998.02--2002.02 辽宁省查看院法令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
2002.02--2003.06 辽宁省查看院控告申诉查看处副处长
2003.06--2006.10 辽宁省查看院反贪局相关指导处副处长
2006.10--2007.09 辽宁省查看院反贪局副局长兼相关指导随处长
2007.09--2012.03 盘锦市人民查看院党构成员、副查看长(正处级)
2012.03--2012.11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级)
2012.11--2013.01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3.01--2018.09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7.06转换为二级高级法官)
2018.09--2019.08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
2019.08--2022.03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高级法官
2022.03 革职
(最高人民查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