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原副市长吴晓东受贿一案二审宣判 获刑5年
时间:2020-11-07 22: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it资讯 点击:次
11月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江苏省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台市原副市长吴晓东受贿案进行二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上诉人吴晓东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果真开庭审理查明,上诉人吴晓东于2011年至2016年,在担当东台市富安镇人民当局镇长、党委书记,东台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兼任弶港镇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期间,操作职务便利为东台市东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周俊等单元或小我私家谋取好处,先后收受上述单元和小我私家所送现金、购物卡折合人民币98.9万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吴晓东身为国度事情人员,操作职务上的便利,犯科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98.9万元,为他人谋取好处,其行为已组成受贿罪。按照其犯法事实、情节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东台市原副市长吴晓东受贿一案二审宣判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