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驾玛莎拉蒂致2死被判无期 谭明明案始末判决结果
时间:2020-11-07 22: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it资讯 点击:次
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办法危害大众安详案一审宣判(附审判长答记者问) 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都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办法危害大众安详一案果真宣判。以危险办法危害大众安详罪,别离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在河南省永都市东城区一烤串店会餐饮酒后,谭明明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越野车拉着刘松涛、张小渠分开,沿永都市东城区沱滨路、文化路等多条都市路段行驶。行至花圃路时,持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接连与劈面驶来的一辆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相剐碰,因无法通行被迫停下,被撞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坐在后排的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忙分开。谭明明即驾车强行冲出,沿花圃路、车集路向东外环路偏向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街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期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使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共造成他人车辆损失10余万元。 经鉴定: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血液酒精含量别离为167.66毫克/100毫升、231.10 毫克/100毫升、170. 36 毫克/100毫升,被害人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0毫克/100毫升;豫NE5S55玛莎拉蒂莱万特车产生变乱时车速约为120公里/小时-135公里/小时;被害人葛某某、贾某某在车辆起火中死亡,被害人王某某的损伤水平为重伤一级;谭明明组成重伤二级,刘松涛组成重伤二级,张小渠组成轻伤一级。 本案审理历程中,三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抵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与被害方别离告竣息争协议。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明明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大众安详,却无视交通规矩和大众安详,在醉酒驾车产生交通变乱后掉臂劝阻,继续驾车冲撞逃离,在市区内高速行驶,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结果和工业损失,其主观上对连续产生的危害功效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大众安详的存心;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与谭明明配合饮酒后,对谭明明酒后驾车不予劝阻,在产生变乱后又怂恿谭明明驾车逃逸,以致产生严重结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组成以危险办法危害大众安详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创立。三被告人系配合犯法,个中谭明明醉酒驾车,是犯法行为的直接实施者,系主犯,且犯法情节恶劣,结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刘松涛、张小渠在配合犯法中起次要感化,系从犯,可以减轻惩罚。鉴于被告人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主观上不但愿、也不积极追求危害功效的产生,属于间接存心犯法,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存心驾车撞人和蓄意危害大众安详的直接存心犯法有所差异。谭明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系坦白,且积极抵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示,可依法酌情从轻惩罚;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犯法情节较轻,积极抵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示,可依法对其合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事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50余人旁听了宣判。 答记者问 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都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办法危害大众安详一案果真宣判。以以危险办法危害大众安详罪,别离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接受采访,回应公家猜忌的几个问题。 记者:请介绍一下本案的根基案情 审判长: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在河南省永都市东城区一烤串店会餐饮酒后,谭明明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越野车拉着刘松涛、张小渠分开,沿永都市东城区沱滨路、文化路等多条都市路段行驶。行至花圃路时,持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接连与劈面驶来的一辆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相剐碰,因无法通行被迫停下,被撞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坐在后排的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忙分开。谭明明即驾车强行冲出,沿花圃路、车集路向东外环路偏向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街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期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使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共造成他人车辆损失10余万元。 经鉴定: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血液酒精含量别离为167.66毫克/100毫升、231.10 毫克/100毫升、170. 36 毫克/100毫升,被害人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0毫克/100毫升;豫NE5S55玛莎拉蒂越野车产生变乱时车速约为120公里/小时-135公里/小时;被害人葛某某、贾某某在车辆起火中死亡,被害人王某某的损伤水平为重伤一级;谭明明组成重伤二级,刘松涛组成重伤二级,张小渠组成轻伤一级。 记者:本案为什么定性为以危险办法危害大众安详罪 审判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醉酒驾车犯法法令合用问题的意见》划定,“醉酒的人犯法,该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大众安详,却无视法令醉酒驾车,出格是在闯祸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连续产生的危害功效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大众安详的存心。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办法危害大众安详罪治罪。”本案是一起由醉酒驾车引发的重大恶性案件,被告人谭明明醉酒驾车产生交通变乱后掉臂劝阻,继续驾车冲撞逃离,在市区内高速行驶中撞击正在期待通行信号的宝马轿车,致搭车人葛某某、贾某某就地死亡,驾驶员王某某重伤;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对谭明明酒后驾车不予劝阻,在产生变乱后又怂恿谭明明驾车逃逸,以致产生严重结果。被告人主观上对连续产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客观上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工业损失,均已组成以危险办法危害大众安详罪。 记者:请介绍一下对三被告人量刑的考量因素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