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依法严惩拐卖儿童犯罪的典型案例十多件,其中,罪犯胡明华、苏宾得、吕锦城、何聪、蓝树山、马守庆等拐卖儿童案中,罪责最为严重的罪犯均已被判处并核准执行死刑,有力震慑了犯罪...
2009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依法严惩拐卖儿童犯罪的典型案例十多件,其中,罪犯胡明华、苏宾得、吕锦城、何聪、蓝树山、马守庆等拐卖儿童案中,罪责最为严重的罪犯均已被判处并核准执行死刑,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持续高压严惩态势下,拐卖儿童犯罪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这名负责人介绍,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978件,与2012年审结1918件、2013年审结1313件相比,下降幅度明显。
这名负责人坦言,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当前惩治预防拐卖儿童犯罪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突出表现在:采取偷盗、强抢、诱骗方式实施拐卖儿童犯罪的发案数量明显下降,大部分被拐儿童系被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继而被“人贩子”收买、贩卖;对收买被拐卖儿童行为的打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拐卖儿童犯罪。
2015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批拐卖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出卖三亲儿获刑十年的“邢小强拐卖儿童案”等。
这名负责人据此表示,人民法院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依法定罪判刑,再次向社会昭示:中国法律绝不容许任何买卖儿童行为,抱着侥幸心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抚养”,最终不仅会“人财两空”,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前,《刑法修正案(九)》即将出台,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这对于更有力地打击买方市场,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必将起到积极作用。”这名负责人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