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查看院指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当局及山东省关于部分依据《熏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范例性文件,陆续出台了疫情防范、控制法子,要求如实上报本人或家属与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是...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查看院指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当局及山东省关于部分依据《熏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范例性文件,陆续出台了疫情防范、控制法子,要求如实上报本人或家属与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是否呈现传染症状等。2020年1月27日,被告人陈民华作为单元第一批关闭执勤干警进入监区,与多名监区干警及服刑人员密切接触,期间呈现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后,恒久隐瞒病情未陈诉,直至2月12日被单元发明其咳嗽症状后强制就医,经医学检查,陈民华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陈民华的上述行为违反熏染病防治法的划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熏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范、控制法子,引起甲类熏染病流传,依法应以挫折熏染病防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查看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民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实颁发了辩说意见,陈民华进行了最后告诉并当庭暗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公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