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港澳居民居住證制度,是為港澳居民在內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便利,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舉措。《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第3條規定,港澳居民居住證登載的信息,有一項叫“公民...
實施港澳居民居住證制度,是為港澳居民在內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便利,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舉措。《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第3條規定,港澳居民居住證登載的信息,有一項叫“公民身份號碼”,香港、澳門居民公民身份號碼地址碼分別使用810000,820000。這是內地首次在法律上明確港澳居民編制公民身份號碼,而且是按國家標準編制,與內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編制。《辦法》第11條規定了居住證的身份證明效力,第12條和第13條規定了港澳居民居住證持證人所享有的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這些條款有助於推進內地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向常住內地的港澳居民全覆蓋,充分體現了習近平主席一再強調的“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體現了中央對港澳居民的關懷。
(原文發表於2018年11月號《紫荊》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