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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文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通知》着眼于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重点对庭审阶段的律师权利保障和执业行为规范进行了规定,使律师参与庭审活动更加有章可循。
    其中,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是《通知》的重点内容。《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要尊重和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法官应当尊重律师,不得侮辱、嘲讽律师。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平等对待诉讼各方,合理分配各方发问、质证、陈述和辩论、辩护的时间,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对于律师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法官不随意打断或者制止。《通知》明确,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律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庭规则、法庭纪律的,应当依法给予警告、训诫等,确有必要时可以休庭处置,原则上不采取责令律师退出法庭或者强行带出法庭措施。
    据报道,这是专门针对庭审环节律师权利保障和行为规范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也是近年来司法部会同中央政法各部门不断加大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力度的一个具体举措和工作缩影。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