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在过往的楼市调控,往往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时间:2018-04-26 14:3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孙悟空 点击:次
自2016年“9·30”新一轮楼市调控以来,各地调控举措密集颁布。进入2018年,我国楼市调控从严基调依然未变。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已超过76次。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多数地方房价已经从2016年的疯涨状态逐渐降温,2018年3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0.6%,二手房价格首次出现下降。不过,调控下的楼市依然暗流涌动,虽然热点城市房价有所下降,但从70个大中城市房价波动状况观察可见,3月份房价上涨的城市数量却在增加。 从1998年住房体制改革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历经了多轮调控。在过往的调控中,往往出现“打摆子”的情况:房价上升、热度过高时,一个劲地打压;过了一段时间后,又摆到反方向,从一个极端转到另一个极端。甚至不少城市在取消限购限贷后,还给买房者以政府补贴,鼓励大家出手交易。这种坐“过山车”“打摆子”的情况显然不是健康状态,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要深层次解决楼市治本问题,必须总结过去的得失,推进“双轨统筹”的楼市制度框架,配之以土地、投融资、税费等方面的制度变革,共同攻坚克难。之前,中央已经强调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解决长效机制问题,而且要落实到解决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问题上。这其实就是治本的思路。 首先是住房制度。目前,双轨统筹(政府主导的“保障轨”与商品房的“市场轨”有效统筹)的住房制度框架越来越清晰。经过多年发展,保障房从曾经十多种形式的经济适用房,收缩成现在明确的两种:一个是公租房,即把“廉租公租”概念打通,统称为公租房;另一个是越来越受重视的共有产权房,虽有产权,但不是完全的,而是政府和住房主体共同持有,不能随行就市交易,也不能把卖房收入全部归购房者。在保障轨以外,是平常所说的商品房轨道。 合理、可持续的保障房和商品房双轨统筹是非常重要的制度框架,既可使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和收入“夹心层”稳妥得到“住有所居”的托底,又能使中高收入家庭在商品房的市场轨道上解决住房问题,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会产生长效支撑作用。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