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无证驾驶撞死一女子 事发前刚满18岁
时间:2014-12-16 14:41 来源:未知 作者:南华网 点击:次
(南华早报中文网讯) “长发、短裙、黑色裤袜,一双白色的匡威鞋、灰色上衣,年龄在25到30岁的女子凌晨街头被撞身亡,身上没有任何证件,身份信息难以确定。”这是发生在13日凌晨3时45分的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是一名刚满18岁的高三学生,无驾驶证。昨日上午,记者了解到,海口凯程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肇事车辆系该公司所有。但截至昨晚,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未向记者提供肇事车辆的详细租赁信息。凌晨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女子被卡车下 13日凌晨3时45分许,海口市国兴大道瓦灶村路段,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丰田锐志轿车在行车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名年轻女子身亡。记者了解到,肇事车辆车牌号为琼A×PE06。经警方勘查发现,事发时肇事车辆有制动痕迹,但车头未改变方向。 记者获悉,事发时肇事司机陈某(无驾驶证,事发时未饮酒)准备驾车回位于蓝天路的家中。陈某称,当时他未看到死者,由于死者卡入前车轮与前保险杠之间,车辆被卡不能向前行驶,随后他倒车过程中才发现了死者。由于当天气温较低,他还拿衣服给死者盖上。陈某称,当时他不知道会撞死人,之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记者了解到,120赶到现场后,被撞女子已经无生命迹象。 对于肇事司机所说的经过,一目击者称,当天凌晨事故发生后她看到了倒车,也看到了肇事司机拿衣服给地上的人盖上。事发后,警方经大量走访,一时难以确认死者身份,为此希望通过本报能寻找到死者亲属,若市民有相关线索可以与吴警官联系(电话:13307578111)。 肇事者无证驾驶,几天前刚过18岁生日 昨日上午,记者经核实得知,肇事司机刚满18岁(12月10日是其18岁生日),目前是一名在校高三学生。对于事发当晚所驾驶的车辆,陈某称是其借来的。但随后记者调查发现,该车辆系租赁公司所有。据了解,按照租赁公司行规,租赁车辆时必须要有驾照以及身份信息登记,缴纳押金后方可将车开走。 记者获悉,肇事车辆属海口凯程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根据该公司网站上显示的地址,记者查找数小时仍未找到。随后,记者查询到该公司法人代表并拨打其电话,但该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记者试图通过网站上所留的电话进行核实,一名工作人员称公司目前已无车可租,后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联系到海口凯程实业有限公司陈姓经理,他称车牌号为琼A×PE06的车确实为该公司所有,他已经知道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但租赁者是谁他目前尚未查出。 租赁公司:车是我们的,租车手续齐全 昨日,记者走访得知,目前海口部分汽车租赁公司有大量车辆来自于车主的闲置车辆,挂靠在租赁公司。警方查找车辆信息时,查找到了肇事车辆的真正车主。该车主称,他将车放在海口凯程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租赁。 记者了解到,租赁公司在租车过程中,租赁车辆人员需要提供驾驶证、身份证以及押金。但为何肇事司机无驾驶证却能拿到车?租赁过车辆的吴姓市民向记者透露,“一般是认识的人或者二道贩子,比如说他从租赁公司花了250元把车租出来,然后翻一倍或者两三倍的价格将车转租给无证人员。 对于这种说法,海口凯程实业有限公司负责租车业务的陈经理称,“租车肯定手续齐全,车辆也是我们公司的。”截至记者截稿时,陈经理并未提供肇事车辆的具体租赁信息。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此事。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