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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误诊肺癌 化疗36天成四级伤残 三年诉讼获赔99.5万

        (南华早报中文网讯)   12月9日上午9点,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第18法庭,王黎黎再一次坐在了原告席上,她已经记不清这六年来她多少次出入法庭。六年前,她是济南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副总经理,算得上是事业有成、光鲜亮丽的女强人。如今,她免疫力低下,左腿和肺部满是伤口,每天都要进出医院。造成这一转变的,正是六年前的一次误诊。

        “怀疑”出来的癌症晚期

        (南华早报中文网讯)  2008年4月11日,在单位组织的例行体检中,王黎黎被查出“左二前肋间显示条索影”。2008年5月5日,经熟人介绍,王黎黎入住山东省肿瘤医院外三科,第二天进行CT检查结果为左肺上叶占位病灶,考虑肺泡癌。“医生告诉我说高度怀疑是肺癌。”王黎黎告诉记者,住院时准备做手术(首选手术切除方案),但是2天后,她又被转入放射六科。

        放摄六科主治大夫为王黎黎做了肺部穿刺,取出肺部病灶组织做活检,两次穿刺检查都没有发现癌细胞。同时先前全身骨扫描的结果也出来了,结果在左股骨看到有阴影。于是主治大夫断定为“肺癌骨转移”临床四期,即肺癌晚期。在这个诊断的基础上,王黎黎的肺部和腿部开始接受大剂量的放化疗。

        化疗36天成四级伤残

        在住院治疗了36天,花费了7.6万元医疗费后,王黎黎身体开始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她怀疑拉肚子、高烧不退这些症状可能与放化疗过量有关。2008年6月10日,她不顾医生和家人的反对坚决要求出院。

        出院后,王黎黎拿着片子到各大医院会诊,几家医院均怀疑肿瘤医院的诊断。

        在医生建议下,王黎黎在山东省立医院做了手术,手术中刮出的左股骨内病灶组织,经化验确诊为骨纤维异常增殖症。“这种病完全可以不理睬。”王黎黎说。由于大量的放疗化疗,使王黎黎的左腿与左侧肺部受到了严重伤害。“肺就像泡沫似的,医生建议我切除左侧一叶肺以保障生命安全。”于是,王黎黎又进行了肺部切除手术,将左上叶肺切除。她的左股骨部分也开始变得弯曲,骨骼变形,在医院的建议下接受了左股骨肿瘤刮除手术,填充了髓内钉固定。在失去了一条腿和一叶肺后,这个曾经的“女强人”办理了四级伤残证。得知自己被误诊后,王黎黎开始向山东省肿瘤医院讨要说法。

        三年诉讼获赔99.5万

        2009年4月1日,王黎黎将山东省肿瘤医院起诉至济南市槐荫区法院。2012年7月2日,槐荫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省肿瘤医院的医疗行为有过错,与王黎黎现状有因果关系,判令山东省肿瘤医院赔偿王黎黎总计71万多元。

        宣判后,王黎黎上诉至济南中院,最终济南中院判决,认定医院承担90%赔偿责任,赔偿王黎黎99.57万元,扣除诉讼期间先予执行的34万元,王黎黎拿到了余下的65万元赔偿。

        今年12月9日,王黎黎再一次坐到了法庭原告席上,这次她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后续治疗费用。

        12月10日,王黎黎告诉记者,根据她的状况,司法鉴定机构认为每个月的治疗费用在2万元左右,据此她申请500多万元的后续治疗费用。第一个官司中,法院判赔90多万元已经到位,但这6年中,仅治疗费用已花去260多万元。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