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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當選人再開炮 批評當局推諉懈怠

香港中通社4月1日電 台北消息:台灣當局遲未核定台灣大學新任校長管中閔人事案,管中閔1日再度發表聲明,批評“教育部”推諉懈怠,違法而不作為,教育部及相關人員自應承擔法律責任。他也強調,自己將為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堅持到底。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中央研究院”院士管中閔為新任校長,原定2月1日上任,後續卻傳出管中閔兼任企業獨立董事、涉論文抄襲、到大陸兼職等風波,“教育部”至今未核發校長聘書。

管中閔於3月22日在臉書發出聲明,要求“教育部”於3月底前決定是否聘任,莫使台灣大學陷入目前校務擘劃、決策與年度財務規劃產生困難的窘境。但“教育部”截至3月31日為止,仍未公佈台大校長人事案的結果。

管中閔4月1日再度在臉書發表聲明,聲明中指出,依大學法規定,“教育部”對公立大學遴選委員會所選任之新校長,應在一定法定期限內予以聘任;“教育部”對本屆台灣大學校長聘任,最遲不得逾越今年3月18日之最後期限。

聲明中也提到,台大校務會議已於3月24日表達明確共識,對台大報請核聘由遴選委員會所選出的新校長,“教育部”應速予核示。但“教育部”推諉懈怠,違法而不作為,不依法核示新校長聘任案,致使台大校務決策與年度財務窒礙難行,“教育部”及相關人員自應承擔法律責任。

管中閔在聲明最後也強調,為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他定當堅持到底。

“教育部”當天則回應稱,不會故意延宕人事案,但此案涉及的法律問題複雜,加上行政單位有一定的作業程序,應給合理時間去檢視。(完)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