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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90后女子与网友一夜情后坠楼身亡

        90后女网友小雯(化名)和浙江平阳一男子蔡某约会,发生一夜情后从3楼离奇坠下,蔡某却过了一夜才将小雯送医,第二天小雯不幸死亡。

        检察机关指控,蔡某明知自己的(不送医)行为会造成巨大后果,担仍放任结果发生,符合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今天上午,该起案件在浙江平阳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90后女网友一夜情之后离奇坠楼

        被告人蔡某今年25岁,是平阳水头人。小伙子长得白白净净,很讨女孩子喜欢。

        今年2月初,蔡某通过一款热门聊天软件在网上认识了90后女网友小雯,两人在网上相聊甚欢,便相互留了联系方式。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2月8日晚,被告人蔡某约了小雯到平阳水头镇一处小吃店吃夜宵,席间两人喝了不少酒。

        当晚23时24分许,蔡某将小雯带至家中,趁着“酒兴”,两人在房内发生了关系。

        但随后发生的事,绝不只是“一夜情”那么简单。20分钟后,小雯从蔡某3楼的家中坠下,蔡某赶紧下楼查看。

        慌乱中,蔡某拨打了邻居的电话,在事发现场,他们看到小雯躺在地上,鼻子部位有出血,还能出声。

        邻居建议得马上送她去医院,但这一建议遭到了蔡某拒绝;于是,蔡某和邻居将小雯抬到3楼的家中,用毛巾、纸巾将小雯出血的部位进行擦拭。

        一直到第二天上午7时,蔡某才将小雯送到医院抢救,但已经于事无补,小雯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雯系高坠造成颅骨骨折、脑挫伤、右侧颞顶枕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最终导致全脑功能衰竭死亡。对于死亡时间,根据被害人体内炎症细胞的情况,推断其在受伤后存活四小时以上。

        女孩坠楼成疑点:被告两次供述不一致

        发生坠楼时,蔡某和小雯都在同一个房间,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

        庭审中,蔡某表示自己和小雯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蔡某说,发生关系后,他去洗澡,洗完澡出来后发现小雯已经不知所踪了,他向窗外望去,才发现小雯已经坠楼,但小雯为何会坠楼,他说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但在案件公安侦查阶段,蔡某曾供述自己和小雯发生争吵之后小雯才爬窗的;蔡某在庭上却表示那时没有如实供述,实际上并未争吵,两人也无冤无仇。

        “我当时很害怕,下楼后看她没怎么受伤,只是没醒过来,以为会没事,是我想法太天真,不是故意不送医院的。”对于发现坠楼后未及时送医的原因,蔡某是这么说的。

        检方:被告符合不作为故意杀人

        检方认为,被害人在摔下楼后仍有呼吸并能发声,被告人蔡某在发现后未第一时间送医,降低了被害人救活的机率。检方表示,被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结果,但仍放任结果的发生。

        检方在庭上称,由于蔡某与被害人相约吃饭喝酒,饮酒后明知被害人因酒精作用已醉,后将其带回蔡某家中甚至是自己的房间,对被害人负有照顾义务,也因此要尽到安全保护义务,这里包括对房间窗户是否关好等的注意义务。

        同时,这种救助义务不仅指被害人从三楼坠楼时,还包括将其从一楼再抬回房间后的救助。由于事发深夜附近并无人员走动,蔡某将被害人带至房间后也排除了其他人对她实施救助的可能。

        由于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害人坠楼是因被告人的作为所致,但仍认为与其有关联性。对于这起案件,检方明确被告人符合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

        辩护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被告人蔡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害人坠楼属于意外事件,检方指控被告人未尽安全保护义务并无事实依据。

        “由于窗台高度在1米以上,一般人不可能自己坠落,只可能是她自己爬窗所致,对此被告人无法预料。在坠楼后,被告人并未‘罔顾规劝’送医,只是吓得不知所措。”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对于被害人的死亡时间,辩护人认为这仅是一种推断,无证据证明被害人的死亡是因为未及时送医抢救而引起,认为是否救助都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不能排除被害者在未送医前就已经死亡的可能性。

        由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