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喝醉被送宾馆后死亡 法院判决主人陪客均需赔偿
时间:2014-12-03 18:32 来源:未知 作者:nanhuawang 点击:次
客人喝醉被送宾馆后死亡 法院判决主人陪客均需赔偿 几个月前,龚红带着15岁的儿子来到法院起诉俞新等七人,原因是自己的老公白贵在一场饭局中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老乡聚会把酒甚欢 原来,白贵与俞新、徐勇、李明(均为化名)在贵州省黎平县合伙经营黎平县日升指接板厂,2013年9月24日,刘冬、姚武、王闽(均为建阳籍)到被告俞新等人经营的厂里游玩,次日18时许,由俞新请客,白贵与俞新、俞斌、徐勇、刘冬、姚武、王闽、李明等人在贵州省黎平县德凤镇易家街晓平饭店吃饭。席间,徐勇、俞斌喝啤酒,白贵及俞新、刘冬、姚武、王闽、李明喝白酒(黎平包谷酒),共喝4斤白酒,其中白贵喝了两碗(餐馆用来吃饭的碗)。 客人喝醉被送宾馆 19时40分许,白贵醉酒,走路已走不稳,大家散席,由徐勇、姚武开车送大家一同到宏亚宾馆。到宾馆时,白贵已不省人事,由俞斌、徐勇扶手、李明抬脚三人一起将其抬到311号房间第一铺床,被告刘冬睡311号房的另一铺床,被告姚武和王闽住303号房,安置好后,其他人回厂里宿舍休息。 夜宵回来无人开门 回宾馆没多久,刘冬与姚武觉得还没有喝尽兴,就相约出去吃夜宵。回来时,姚进武敲了半天的门,但王闽没有起来开门,姚武和刘冬以为他们都睡着了,为了不打扰他们休息,姚武和刘冬就没有叫服务员来开房门,而是到斜对面的维多利亚酒店再开了一间房间休息。 第二天发现窒息死亡 2013年9月26日8时许,刘冬到宏亚宾馆311号房叫白贵起床吃早餐时,发现白贵已死亡。经法医鉴定,白贵死亡系因酒后出现呕吐,呕吐物堵塞呼吸道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后,俞新、徐勇、李明立即通知了白贵的妻子并办理白贵死亡安葬事宜。 建阳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生命权的,被侵权人的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作为同席人互相之间对饮酒人具有提醒、劝助、照顾的义务,白贵在席间大量饮酒后醉酒,在被送到宾馆时,其已不省人事,七被告理应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并妥善照顾白贵和,而非简单将其抬入宾馆房间睡觉,七被告存在过错。白贵和死亡系因酒后出现呕吐,呕吐物堵塞呼吸道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与七被告疏于照顾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因此,七被告应对自身过错行为向原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白贵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大量饮酒会对自身健康甚至生命产生危害,却放纵自身,以致醉酒死亡,其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可相应减轻七被告的赔偿责任。故本院确定七被告对白贵死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25%的赔偿责任,白贵自身承担75%的责任。依据相关法律,建阳法院判决被告俞新、俞斌等七人赔偿原告龚红及其儿子因白贵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26538.03元。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