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黑老大是谁? 河南南阳黑老大白玉岗覆灭记
时间:2015-07-11 17:59 来源:未知 作者:南华网 点击:次
白玉岗又名白岗,是南阳市宛城区人,1999年曾因窝藏罪被南阳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2001年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4年年底减刑出狱后,在南阳市卧龙大桥南头开了一家名叫“白记烤全羊”的露天饭店,2005年又开办了南阳市万鸿建材物资有限公司。 “白记烤全羊”主要是为团伙成员提供个聚集场所,而万鸿建材物资有限公司却是个借助暴力手段敛财的公司。 2004年12月白玉岗减刑出狱后,为了敛财和树立强势地位,不思悔改,继续纠集其狱友和其他有前科、劣迹人员结成团伙,通过安排挣钱门路、摆平事端、结亲戚、拜把子等方法,拉拢刘某某、周某某等人,逐步形成了骨干成员较稳定的犯罪团伙。 2006年夏,白玉岗、刘某某、周某某、沈某某四人,在白玉岗经营的“白记烤全羊”饭店喝酒盟誓,结为异姓兄弟,因白玉岗在“道上”名气较大,虽其年龄较小,但仍被推举为“老大”。由于该团伙人数较多,成分庞杂且多为劳改释放人员,加上频繁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使该团伙在南阳社会的恶劣影响越来越大。其他社会闲散人员羡慕白玉岗团伙的“名气”,通过主动讨好、积极参与白玉岗等人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使该组织的势力不断扩大,形成在南阳市影响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比如:垄断新店乡砂石资源收费权;非法成立南阳市商品混凝土协会,白玉岗还非法成立了“南阳市混凝土搅拌协会”,自任会长,实施行业价格垄断收取保证金和管理费,并私自处罚不服从管理的公司。从事建筑业的段某介绍,同样一车混凝土,白玉岗团伙的价格能比别人多80元,如果不用,工程就会被骚扰得无法进行,谁揽这项业务就会莫名其妙地挨打。 白玉岗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南阳市及周边地区实施违法活动,其中故意杀人1起,致1人死亡;故意伤害5起,致2人重伤、3人轻伤;寻衅滋事13起,聚众斗殴2起,破坏生产经营1起,敲诈勒索2起,强迫交易1起。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白玉岗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白玉岗、沈进位被判处无期徒刑,刘保敬、周正文和付建丽(白玉岗妻子)分别获19年、18年和12年有期徒刑,其余被告人除马文晓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被免于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管制。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白玉岗于2004年刑满释放后,纠集其狱友、前科同案人员和其他有劣迹人员结成团伙,通过安排挣钱门路、摆平事端、结亲戚、拜把子等方法,在南阳市中心城区及周边部分地区,以开沙场、承揽工程为依托,逐步形成了以白玉岗为首,沈进位、刘保敬、周正文、付建丽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员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预谋、有组织地对其他市场主体强行参股、霸占他人矿山、非法行使行业管理权,强行收费、强索债务,为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犯罪4起,寻衅滋事犯罪18起,聚众斗殴犯罪3起,破坏生产经营犯罪2起,敲诈勒索犯罪2起,强迫交易犯罪1起,致伤致残多人,先后谋取非法利益高达数百万元,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以白玉岗为首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组织分工明确,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以暴力、威胁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数十起,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符合法律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基本特征,遂以被告人白玉岗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以被告人沈进位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被告人付建丽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