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法院门口发生一起男子自焚事件 其子曾因抢劫被判无期
时间:2014-11-20 00:2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11月19日上午10点51分,抚州市中级法院法院门口发生一起男子自焚事件 经初步了解,自焚男子李某,59岁,系东乡县人。11月12日,该男子到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口头反映,认为其子1998年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量刑过重。该案宣判后,未提起上诉和抗诉。法院工作人员及时接待,并向李某作了法律释明。 事情发生后,抚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一步查清事实。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