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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案!哄骗证券市场犯科赢利1.41亿余元 八被告人判了! 秘密教学子豪我们再做一次吧

人民网南昌10月3日电(张志斌)据宜春市中级人员法院动静,9月30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果真开庭对周某堃等八被告人哄骗证券市场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八被告人以犯哄骗证券市场罪别离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惩罚金一百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的刑罚;对扣押、冻结在案的上述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扣押在案的犯法东西,予以没收;尚未追缴的被告人违法所得继续追缴。据悉,这是全国对哄骗“新三板”证券市场的被告人以哄骗证券市场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周某堃为哄骗“新三板”股票市场谋取犯科好处,伙同其他七名被告人,操作其实际控制的4个证券账户,采纳约定交易哄骗、洗售哄骗、勾引交易哄骗的方法,哄骗“湖南竹材”等多只“新三板”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运用营销“话术”或者诺返佣方法寻找协作署理商承销股票,以此获取差价好处。经核算,周某堃等人从中犯科赢利1.41亿余元,个中周某堃向各署理商返款1.29亿余元。

法院认为,八被告人采纳与他人勾串,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法彼此进行证券交易,大概在本身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以及操作虚假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大概证券交易量等手段,,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实施哄骗证券市场行为,严重粉碎公正合理的市场秩序,情节出格严重,均组成哄骗证券市场罪。相关各被告人的犯法事实及其在配合犯法中的职位、感化和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