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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首次明确 劣迹艺人什么意思标准

  北京it资讯网讯 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新制定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试行。办法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要点如下:

  ■ 演艺人员以下行为被禁止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组织、参与、宣扬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暴力、恐怖或者黑恶势力等非法活动;

  因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恶意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或者以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演出吸引观众;

  表演方式恐怖、残忍,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

  以欺骗、隐瞒等方式恶意违反或不履行合同,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取消演出、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变更已经审核批准的演出内容;

  发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歪曲历史事实、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不当言论,或者发布不实信息,煽动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等合法权益;

  违反广告代言相关法律法规,或以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通过违反保密协议、伪造变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其他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的其他情形。

  ■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业内首次明确

  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道德建设委员会发现演艺人员涉嫌违反从业规范的,应当从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第三方渠道收集信息,并对演艺人员及其所属单位提供的申辩材料进行评估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并以书面通知向相关单位及个人通报。

  受到联合抵制的演艺人员需要继续从事演出活动的,本人或者其所属单位应当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道德建设委员会综合评议后,给予是否同意复出的意见。

  对符合复出条件的演艺人员,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和个人通报,取消联合抵制措施,并监督引导其参与行业培训、职业教育、公益项目等活动,改善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