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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交通东西及游艇“零关税”怎么落地?海关总署发文了

  步伐指出,如果企业违反相关划定以及将“零关税”交通东西及游艇移作他用,应按划定补缴相关进口税款。补税的完税价格以“零关税”交通东西及游艇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为根本,凭据需要补缴税款的时间与监管年限的比例进行折算。

  当天宣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东西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步伐(试行)》明确,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贸港注册挂号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贸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东西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步伐明确,企业不得以“零关税”交通东西及游艇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外的国民、法人大概犯科人其他组织治理贷款抵押。除非凡情形外,企业申请治理“零关税”交通东西及游艇转让、申请贷款抵押等手续的,主管海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事情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步伐划定,在海关监管年限内,,企业该当于每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前向其地址地海关提交上一年度“零关税”交通东西及游艇使用环境的陈诉。

  海关总署明确,违反本步伐划定、组成走私行为大概违反海关监管划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惩罚实施条例》的有关划定予以处置惩罚;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步伐指出,“零关税”交通东西及游艇仅限海南自贸港企业营运自用,并依法接受海关监管。监管年限方面,船舶(含游艇)以及航空器为8年,车辆为6年。

  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东西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合用范畴和监管方法予以进一步明确。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