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被判囚7年半 今提出上诉
时间:2015-01-15 16:25 来源:未知 作者:南华网 点击:次
南华早报网1月15日电/ 据中新网引述港媒报道,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于去年12月23日因贪腐罪成被判囚7年半,其代表律师黄国基(Ben)今天为许仕仁的上诉推翻定罪的文件交到高等法院。 许仕仁在上诉限期目前夕向上诉庭提上诉推翻定罪,主要理据包括主审法官引导陪审员犯法律观点错误,控方必须要证明许仕仁收受利益或「甜头」时,实际为新地或旗下附属公司作出实质的优待行为,此外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中的串谋郭炳江等非公职人员根本不能构成罪行。 据之前报道,2012年3月底,香港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兄弟,以及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以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问话,后获淮保释。 香港廉政公署当时指出,许仕仁出任积金局行政总监至任职政务司长期间,涉嫌有系统地接受新鸿基的利益,包括免租入住礼顿山的豪宅及获得巨额透支户口。廉署的拘捕行动震动了香港商界,也是廉署1974年成立以来进行的最大规模调查。 2014年5月8日,许仕仁涉嫌贪污案正式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展开聆讯。5名被告合共被控8项控罪,他们全部不认罪。 2014年12月19日,许仕仁、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执行董事陈巨源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被判罪成。22日再被押上法庭,由法官听取4人律师求情,法官23日宣判。许仕仁判囚7年半,并要向政府归还1118.2万元贿款。 同案被告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被判囚5年兼罚款50万元,5年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陈巨源囚6年兼罚款50万元,6年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判囚5年。法庭并颁令,郭炳江及陈巨源各需支付1250万元讼费。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