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吕洪民被“双开”
时间:2020-11-14 07:5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it资讯 点击:次
中新网11月11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度监委网站,吉林省纪委监委动静:日前,经吉林省委核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观测。 经查,吕洪民违反政治规律,反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划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规律,隐瞒不报小我私家关于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好处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规律,搞权色交易;违反事情规律,操作职权违规过问、到场诉讼案件;违反日子规律。操作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好处并收受财物,数额出格巨大,涉嫌受贿犯法。 吕洪民身为司法机关党员带领干部,抱负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受好处差遣,背离“合理、廉洁、为民”的司法焦点价值观,与律师、案件当事人进行不合法交往,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好处输送,司法不公不廉,严重损害法官职业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规律,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置惩罚。依据《中国共产党规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关于划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集会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核准,决定给以吕洪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以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法问题移送查看机关依法审查告状,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吕洪民简历 吕洪民,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吉林镇赉人,1986年7月参与事情,1989年12月插手中国共产党,法学博士学位。 2000年5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2001年8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5年4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长级); 2007年12月,任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2年9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长级); 2015年3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构成员、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原标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吕洪民被“双开”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