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当事人法庭上虚假陈述 妨碍案件审理被罚10万元
时间:2020-11-07 22:1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it资讯 点击:次
新华社广州11月6日电 最近,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一宗处事条约纠纷案中存心作虚假告诉的当事人作出罚款决定:因虚假告诉行为挥霍司法资源,故障案件审理,挫折民事诉讼,应当事人被罚款10万元。 2018年6月,原告梁某与被告广东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出国留学处事条约》,条约约定该咨询公司为原告提供教育信息咨询处事。原告为此向咨询公司付出处事费25万元,并约定若最终未收到意向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咨询公司在扣除学校报名申请费以后30日内退还原告付出的全部处事用度。之后,梁某未收到方针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咨询公司却不愿退费,梁某遂诉至法院。 庭审期间,原告梁某为证实本身和被告咨询公司的事情人员曾相同过条约履行及退费事宜,向法庭提交了三份别离与咨询公司三名事情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被告署理人赖某文在庭审质证环节中否定该证据的真实性,称原告提供的三份微信聊天记录中涉及的三个微信用户均不是本公司员工。 主审法官庭后按照原告申请向财付通付出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查询函,调取上述三个微信用户的实名认证信息,证实个中两个微信用户为咨询公司的员工。 法院认为,咨询公司署理工钱到达犯科目的,在该案审理历程中作出与事实完全不相符的虚假告诉,法院遂作出上述罚款决定。(记者毛一竹) 原标题:珠海一当事人法庭上虚假告诉被罚10万元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