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虚报地址送女儿进名校
时间:2015-01-07 21:41 来源:未知 作者:南华网 点击:次
南华早报网1月7日讯/ 一名男子虚报靠近学校的地址,将女儿送进中区一所名校,后来教育部进行家访,揭穿他的不法行为。 35岁的被告原本要抗辩,案件昨天开审,但他改变初衷认罪。 狄瓦里律师表示需要时间准备求情,要求法官展期。法官批准所请,案展2月3日让律师求情后判刑。 被告是自雇人士。由于被告的女儿受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保护,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和他女儿的名字,以免泄露他女儿的身份。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小一入学报名程序,报读人数如果超过学额,居住在学校一公里范围内的儿童有优先权,接着是住家在学校一至二公里的儿童,最后才轮到住在学校二公里外的儿童。 2013年7月30日,被告为女儿报读中区一所名校。为了让女儿能在第二(C)阶段成功报进该所学校,他在申请表格上注明地址是安娜马来道(Anamalai Ave)的一个私宅。这屋子属于被告的亲戚所有,正好坐落在离学校一至二公里范围内。 被告报名时出示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地址是安娜马来道。 事实上,被告案发时住马里士他路,而不是武吉知马第六道附近的安娜马来道。他是在报名的10天前,即7月20日到邻里警局将地址改为安娜马来道。 由于被告提供假资料,使女儿成功取得学额。9月13日,被告到警署将身份证上的地址,从安娜马来道改回马里士他路。 不过,12月间,教育部进行家访,揭发被告一家人不住在安娜马来道,那里住着一对美国籍夫妇。原来,被告的亲戚早已将安娜马来道的屋子租给那对美国籍夫妇,租约从200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去年开学后,学校校长在1月10日安排和被告见面,被告承认没有住在安娜马来道的屋子。 被告面对两项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的控状。根据法律,虚报资料罪的刑罚是坐牢最长一年,或罚款最多5000元,或两者兼施。 根据教育部网站,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小一新生报名登记手续时,如果提供假资料,将交由警方调查。至于利用假资料取得学额的学生,也会被调往其他还有学额的学校。 过去也曾发生类似案件,一名前律师在2003年为女儿办理小一入学报名手续时,虚报住在距离学校一公里以内,利用假地址把女儿送入武吉知马路的一所名校,他于2007年承认两项提供假资料的罪名后,被判坐牢两个月。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