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原总队长王星亮被开除党籍
时间:2020-10-11 09:4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it资讯 点击:次
中央纪委国度监委网站讯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动静:目前,经河北省委核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刑事侦查局)原总队长(原局长)王星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观测。 经查,王星亮丧失抱负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诚恳,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亲属的经营勾当借用私营企业主钱款;为涉黑恶犯法组织充当“掩护伞”;法律犯罪,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东西,在项目开发建设、涉刑事案件处置惩罚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王星亮严重违反党的组织规律、廉洁规律和群众规律,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置惩罚。依据《中国共产党规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关于划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集会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核准,决定给以王星亮开除党籍处分,按划定打消其退休报酬;将其涉嫌犯法问题移送查看机关依法审查告状,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星亮简历 王星亮,男,1957年2月生,汉族,河北文安人,中专学历,1973年6月参与事情,1987年12月插手中国共产党。 1973年6月至1987年12月,历任保定地方农展馆工人、保定市农机修造厂技术员、保定地方机械局打算员(1984年10月转为国度干部)、保定市警察学校教师; 1987年12月至1989年8月任保定市公安局三处科员; 1989年8月至1992年3月任保定市公安局三处副处长; 1992年3月至1994年8月任保定市公安局三随处长; 1994年8月至1995年4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5年4月至1995年10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95年10月至1996年8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涿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1996年8月至2002年3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央党校带领干部函授班经济处理专业学习); 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3年5月至2011年5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11年5月至2017年4月任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刑事侦查局)总队长(局长)(副厅级); 2017年4月退休。 原标题:河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原总队长王星亮被开除党籍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