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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高校副教授离职被索赔违约金40余万 真相来了!

北京科技新闻资讯 最近,江西南昌某学院一教授5年服务期未满就离职,被该学校索赔违约金43.8946万元人民币,校方称:“该老师评上教授5年的服务期还没有满就提出离职,在合同上就是违约,这40多万元就是违约金。

对此,南昌某高校在仲裁裁决书中辩称:2018年,学校修订后的公示文件规定“在学校工作期间评定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以及“同一人员应完成的各类服务期累计合并计算”。学校早前出台的文件也对上述内容作出规定。

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认为该案争议焦点为:南昌某高校是否有权收取王守正调离的违约金?

今年5月8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王守正的全部诉讼请求。王守正称,他已于9月1日上诉至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等待进一步审理。

9月16日,南昌某高校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表示,法治社会,学校在认真走仲裁程序和司法程序,会依法办事。

有律师受访认为,高校约定合适的服务期及违约金,对于保持高校人才的稳定性具有一定的意义,尤其是中西部高校。然而,违约金如果远超过培训费用,可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违约金过低,可能对劳动者的约束力不强。

有网友表示:“持学校,这些老师在原单位评了职称,拿了人才头衔,还没为单位作了多少贡献,天天就想以高层次人才身份跳槽,到新单位获取安家费、住房补贴等,这样的老师就是投机分子,应该用高额违约金来进行约束和限制这种不合理的人才流动。

(责任编辑:北京IT资讯)